- ·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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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趋势思考以初创企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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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以及人们知识保护意识的提升,知识产权成果数量与日俱增,其大环境不断得到优化和完善。笔者从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入手,通过分析初创企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以及人们知识保护意识的提升,知识产权成果数量与日俱增,其大环境不断得到优化和完善。笔者从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入手,通过分析初创企业资源、人力以及管理的独有特点,直击人员意识、信息管理以及立法执法面临的挑战,给出司法与传媒、中心工作与产权工作以及职业技术与专项技术三个方面趋势的应对举措,系统而有见解性的回答了初创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键。
一、文化传媒类初创企业的特点
1.多以资源拼凑的形式,锚定企业开发绩效。在初创企业起步初期,尤其一些刚起步的小型企业,资源拼凑是一个既简单粗暴,又能在短时间内带来成果的方式。资源拼凑存在三种形态,一是“拿来主义”,资源拿取后,直接使用;二是“窝边取材”,不同于第一种形态,此形态侧重于企业以往的衍生物;三是“基因重组”,将拿到或获取到的资源进行“改装”“重组”,达到使用要求。当前,企业多通过互联网技术寻找资源,提升绩效,所需资源,包括公众号开发模式、信息来源抓取,更易重组,更易出现拼凑现象。[1]
2.多以团队即兴的方式,达到产品开发绩效的提升。即兴,可以把团队即兴理解为因受某一外在需求需要或内在能力提升的要求,需要在短时间形成方案举措,团队通过头脑风暴或随讲随叙的方式,迅速地创造出某种“作品”或者“产品”的情况。初创企业,成立伊始带有前瞻性的知识思维、拥有一股拼劲和对于精益“产品”的热衷,更易通过团队即兴达到“产品”设计目的。
3.多以机动灵活的形态,直面市场带来的挑战。初创企业有三个机动灵活的市场应变形态。一是企业的灵活性形态,面对复杂善变的市场环境,更易变革、更易变通;二是企业的可复制性形态,初创企业规模不大、机构传统、业务模式相近以及产品开发相似等特点使得其更具可复制性;三是企业的模式化管理,初创企业在刚刚进击市场的时候,没有充足经验所依、没有过多资源可寻、没有先进模式可套,有的只是模式化的管理、框架式的机构搭建。
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
1.企业意识淡薄,中心工作与产权保护工作资源搭配不均衡。初创企业在起步阶段或一定时间内在市场竞争中爬升阶段都会致力于中心工作(企业生产或经营),将绝对资源优势分配在中心工作上,以提升市场占有率、强化市场整体竞争力,往往忽视对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创业初期,是知识创新集中产出的关键阶段,忽视的产权保护工作对持续稳定,长远发展具有隐患。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需要有资金支撑,初创企业,资金链、产业链还不全面,极大多数企业没有足够精力用于此方面。[2]
2.企业信息管理模式单一,人员配备和机构设置多元化。信息资源是企业立足市场,稳定发展之本,是夺取市场有力武器。企业在生存发展中,通过多渠道获取信息,产生信息,这些信息经过加工、分拣,产生实效。信息管理直接影响着企业运转,而信息管理需要特定人员管控,需要专项资金支持。初创企业信息收集、转化、输出的效率很快,但与之配套的队伍、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并不健全,专业管理人员匮乏以及信息管理组织架构不完善等问题依旧存在。[3]
3.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与新时代要求同轨同步的挑战。近年来,初创企业数量如雨后春笋节节攀升,市场占有率高升,产权思维不断提升。随着经济形式转化,知识产权形式与以往不同,涉及的网络信息、互联成果越来越多,管理难度、维度加大,挑战增多,服务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展要求提高。[4]
三、知识产权保护“三个趋势”思考
一是立法执法司法与传媒宣传的互动互融趋势。在我国,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是国家政权的主要组织形式,三者相互监督、互相制约,形成“三权”在国家政体中的自然平衡。新闻媒介监督作为最经常、公开、广泛的一种监督方式,近年来,也被社会认为是最有效应的监督方式。在新时代的当下,服务型政府正在转型,媒体的政治功能得以更大发挥,监督力度得以强化,这无疑助力了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一个健康的政务工作环境;二是企业中心工作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同频共振,形成“同心圆”趋势。企业的中心工作在生产经营,在通过输入产出“+”号效益,而知识产权保护是对自身创新工作、产品成果的法律保障,中心工作要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融合,共促进,中心工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产品元素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支撑;三是职业技术与专项技术齐肩并行趋势。在这里,职业技术是指某人从事企业某项生产经营岗位业务所具备的能力;专项技术是指从事与企业生产经营保障有关,并需要特定专业技术支撑的工作岗位或职责分工。职业技术主要侧重生产经营主体业务,专项技术主要侧重信息管理、产权保护等方面,职业与专项技术的齐肩并行,旨在通过对人才全方位的培养,打造一支有创造力、竞争力、品牌力的创新型人才队伍,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搭建人才保障屏障。
文章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网址: http://www.jjyshfzyj.cn/qikandaodu/2021/0712/1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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