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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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经济是社会不断发展繁荣的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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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经济”仿佛一夜之间成为了当下最时髦的概念。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南京等城市相继出台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相关举措,而且这种势头由一二线城市逐渐向三四线城市辐射。
我国60%的消费发生在夜间,大型商场每天18时至22时的销售额占比超过全天的一半。可以说,夜间是消费的“黄金时段”。
现阶段我国夜间消费中餐饮服务、购物零售供给比例较高,文艺演出、博物馆展览、经典游览等优质项目供给不足或发展单一,人们对于更高层次的夜间消费需求尚得不到满足。今年故宫推出的“紫禁城上元之夜”一票难求,也正反映了夜间经济中文化消费的供需缺口。
因此,我国在现阶段,提出发展业态多元、体验丰富的夜间经济,是顺应人们对于精神文化追求之举,也是适应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内在选择。
夜间经济是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繁荣的一面镜子
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夜间经济(night-time economy)一词是舶来品,它指的是从当日下午6点到次日早上6点所包含的经济文化活动,这些活动多指向第三产业,包括购物、餐饮、文旅、娱乐等消费行为。
在中国,“国营夜市”可以看作是夜间经济的雏形。1956年6月1日,人民日报第二版发表了《农村夜市》一文。这篇仅有285字的报道,除了对夜市的基本情况做了描述之外,点睛之笔在于它用数据表明了夜市对消费的促进作用:“这个中心店开辟了农村夜市以后,平均每天销售商品总金额约增加6%以上”。
经查证,到1979年11月,人民日报刊登的有“夜市”关键词的报道共11篇,这些报道的核心主旨都是鼓励各地供销单位开办“夜市”以满足农民、工人在一天的劳作之后的消费需求。由此可见,即便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已产生重视夜间经济发展的萌芽。
1979年之后,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夜间经济的发展成为中国日益开放、经济繁荣的一个缩影。
广州在1984年5月设立全国第一个灯光夜市——西湖路灯光夜市。这个主要由个体户提供商品、服务的夜市开启了市场经济下中国夜间经济的1.0版本。
此后,市场经济大潮涌动,全国各大城市掀起了开办“灯光夜市”的热潮,“每当夜幕降临,数百家临时摊档沿街道两侧摆开,拉上电灯,各式商品,灯光璀璨,人们逛街购物”。尤其是在南方,一批著名的“夜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比如,南京的三牌楼夜市、上海的彭浦夜市、厦门的定安夜市等。
此后的10余年,一些大城市迎来了夜市关闭潮:2012年8月21日,广州关闭了最后一个灯光夜市;2013年10月21日,南京市运行了15年的三牌楼夜市关闭;2014年,福州市所有24家夜市都被关闭;2016年6月24日,有着30多年历史的北京市东华门夜市闭市……
这一时期,中国夜间经济2.0时代的大幕已迅速拉开:许多大城市迅速涌现出著名的“商圈”,“夜市”被“商圈”取代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历史必然,也是城市规范化、精细化治理的要求。
可以说,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国营夜市”到市场经济大潮涌动催生的个体户小商贩集聚的“夜市”,再到大型“商圈”的出现,以及当下各地政府倡导的“夜间经济聚集区”(中国夜间经济3.0版本),夜间经济是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繁荣的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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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网址: http://www.jjyshfzyj.cn/zonghexinwen/2020/0904/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