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从税收大数据看“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1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从税收大数据看“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 宏观税负逐年降 市场主体活力增 本报记者 曾金华 3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减税降费、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第三产业税收占比等10组税收

从税收大数据看“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

宏观税负逐年降 市场主体活力增

本报记者 曾金华

3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减税降费、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第三产业税收占比等10组税收数据,充分反映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宏观税负下降、市场主体活力显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重要成就。

新增减税降费超7.6万亿元

减税降费是我国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晒出2020年减税降费成绩单,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5年新增减税降费规模合计超过7.6万亿元。

“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精准实施逆周期调节,有序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2016年至2018年,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简并和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个税减除费用标准等。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2020年又出台7批28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随着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实施,2016年至2019年,我国宏观税负(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GDP比重)分别为17.47%、17.35%、17.01%和16.02%,2020年进一步降至15.2%,比“十二五”末2015年的18.13%降低近3个百分点。

“‘十三五'时期,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纾解企业经营困难,有效促进了市场主体和实体经济发展。特别是在去年受疫情较大冲击的背景下,我国提升减税降费力度,为支持保市场主体,恢复经济元气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马海涛表示,整体看,我国税收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持续下降,在世界经济体中处于较低水平。

近年来,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不断优化完善,税收鼓励创新的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为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鼓励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减免金额年均增长28.5%,5年累计减税2.54万亿元。税收优惠更多惠及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三大行业享受减税额合计占比近九成。

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拉一把。“减税降费的直达快享,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税收治理理念。今年,我国坚持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对制度性减税政策继续执行,对部分阶段性政策予以延期,并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措施,这样做既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又有合理明确的预期引导,并注重随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以达到进一步巩固经济基本盘的目的。”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邓力平表示。

涉税主体年增千万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近年来,大规模减税降费叠加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量新办市场主体不断涌现。

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年均增加超千万户,总体呈现活跃度高、生命力强、成长性好的特点,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十三五”时期,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共计5745.3万户,较“十二五”时期增加2607.4万户,增长83.1%。同期,全国累计注销涉税市场主体2403.9万户,新办与注销相抵,“十三五”时期全国净增涉税市场主体3341.4万户,较“十二五”末增长77.3%。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全国新办民营经济涉税市场主体5600.5万户,占全部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的97.5%,且其占比逐年递增,从2015年的96.3%提高到2020年的98.7%,成为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的主力军。

“十三五”时期,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16年至2020年,民营经济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7.7%,高于全国总体水平1.5个百分点。民营经济的税收贡献不断提升,2020年,民营经济缴纳税收占全国税收比重达60.1%,较2015年提高8.6个百分点,成为稳定税收的重要支撑。

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特别是2018年底民营企业座谈会后,民营企业创新活力迸发,发展加快。数据显示,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户数占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比重从2018年的92.1%提升至2020年的92.4%,民营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占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比重从2018年的66.2%提升至2020年的70%。

“一系列税收政策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了各类生产要素高效配置,培育了企业内生动力,进一步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


文章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网址: http://www.jjyshfzyj.cn/zonghexinwen/2021/0314/1271.html



上一篇:园区发展劲头足(“十三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篇:(两会受权发布)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投稿 |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编辑部|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版面费 |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论文发表 |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